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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即将

来源:未知    日期:2022-07-18    阅读:( )

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发布了《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应急〔2022〕17号)。根据有关要求,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即将开始收费

收费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明确的标准实施。考试不及格者免费补考一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收费执行期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考虑前期我省疫情处于多点散发态势,疫情防控常态化后,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同意,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延期至2022年7月10日。7月11日至17日暂停考试,系统进行联调联试,7月18日起系统恢复运行,开始收费
收费支付系统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江苏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管理系统接入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行电子化收缴,出具江苏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收费分段缴纳
 根据安全生产考试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鉴于省国库退费手续繁琐、受理周期较长等原因,参加特种作业初次取证的考试人员应在理论考试合格后,再缴纳实际操作考试费用。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收费标准明细表也已出炉
 根据通知要求,考试机构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考试机构显目位置张贴收费公示牌,并严格按照公示的标准和范围收取考试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常见问题小百科

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包括哪些项目?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采取什么方式?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在具备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点,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者仿真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多少分合格?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是否允许补考?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五、特种作业考试过程有什么要求?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考试点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六、特种作业考试违纪如何处理?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试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处理。”
七、什么情况下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八、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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