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罩缺失!警惕机械伤害事故_中泰检测检验

行业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防护罩缺失!警惕机械伤害事故

“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防护罩是机械设备最常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可以防止人或物件被绞入转运部件,以及防止由于设备转动而产生的飞溅部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大大降低发生机械伤害的风险。近日,无锡应急通报宜兴市2起相关案例,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扎实做好风险事前防范工作。
一、2024年4月10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宜兴市某高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网胎车间一台梳理机链条处、针刺车间一台平板针刺机传动带处均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以上行为不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1.6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宜兴市应急局对宜兴市某高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2024年4月23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宜兴市官林镇某红木家具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车间内一台拉孔机传动轴处、一台磨料机传动轴处均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以上行为不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1.6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宜兴市应急局对宜兴市官林镇某红木家具厂作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1.6条  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预防机械伤害

做到“四必有”“四停用”“三紧”

四必有
1.有轴必有套
有转动的滚轴要有防护套,防止员工头发、衣领、袖口等被卷入造成伤害。如车间流水线线头的滚轴、车床的传动轴等。
2.有轮必有罩
有皮带轮、齿轮、链条的传动危险部位必须要有固定式的防护罩。如钻床的皮带轮、链条部位等。
3.有台必有栏
有台沿、临边的设备及辅助工具沿边上必须要有护栏。设备平台高度超过1.2(含)米,要设置防护栏,高度在2米以下护栏不低于0.9米,高度在2米及以上护栏不低于1.05米。如大型的注塑机加料平台等。
4.有洞必有盖
设备上有孔、洞的位置必须有盖子。如啤机侧面的孔洞。
 
四停用
1.无联锁防护停用
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上,未安装两种及以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必须停用。如注塑机的安全门机械、电气、液压限位联锁开关,冲床的侧面防护网开启联锁、光电保护开关、双手同步按钮等防护装置。
2.无接地漏电保护停用
外壳未接地或未安装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开关的用电设备要停止使用。如生产使用的用电设备涂层烘干箱外壳要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3.无岗前培训停用
操作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安全培训或考核合格,要停止使用。如操作冲床、注塑机、压铸机等设备的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4.无安全操作规程停用
设备无上岗前、作业过程中、作业后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严禁做什么的安全操作规程,停止使用。如作业前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有效性,作业过程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断电请专业人员检修等。
 
工作服“三紧”
1.袖口紧。
2.下摆紧。
3.裤脚紧。
在操作旋转机器设备时,严禁戴领带、围毛巾、戴围裙。女工的发辫盘在工作帽内,不能露出帽外。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江苏中泰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